阳朔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
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
为确保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地有效落实,现对2018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下达,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要切实加强对本乡(镇)、本部门工作的领导,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强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分解到责任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不漏项;各配合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配合,积极参与,通力合作,共同完成(附表未列的单位也要按照工作职责主动履职,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日常工作和附表未列的工作任务,由有关单位(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承担落实。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每件事、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时间要求、有保障措施,并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今年的任务重,困难多,各乡(镇)、各部门不能按部就班,要精心研究,敢于打破常规,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确保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进度,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任务。督查部门要在半年和年终进行两次定期督查,并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实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牵头单位必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进展的工作事项也要作零报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相关情况,并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县长、分管副县长。
五、县人民政府各分管领导全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督促、指挥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重大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班子集体研究解决。各乡(镇)、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否则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追究。县人民政府实行年度绩效考评,奖优罚劣。
附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表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