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近日,县人民政府党组根据政府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蒋春华县长
领导和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李首群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安全生产、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旅游贸易建设总公司、县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景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县财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民生扶贫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直属机关工委、共青团阳朔县委员会、中共阳朔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中共阳朔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县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阳朔调查队、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朔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石油公司。
孟璇副县长
负责教育、文化、新闻、体育、旅游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阳朔报社、县档案局(馆)、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阳朔胜地文化旅游产业管理委员会。
负责联系县妇女联合会、广西广电网络阳朔分公司、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彭代江副县长
协助负责农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韦星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国家安全局阳朔分局、武警阳朔县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
莫冰副县长
负责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卫生计生、投资促进、市容、外事、侨台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容管理局(县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侨务办公室、县台湾事务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县十里画廊遇龙河景区管理委员会、县遇龙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县美景生态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县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旅游区管理中心。
负责联系县总工会、县归国华侨联合会、阳朔县山水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黄爱荣副县长
负责民政、水利、农业、林业、扶贫、民族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粮食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局)、县供销合作社、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联系县气象局、县水文水资源局。
蒋东兵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县地震局、县城镇集体手工业联社、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杨堤至普益漓江管理委员会、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联系县工商业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阳朔公路管理局、阳朔海事处、阳朔航道站、阳朔供电局、县邮政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阳朔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阳朔分公司。
邹茂东党组成员
协助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杨伟东县长助理
协助李首群常务副县长工作。
宋江杰县长助理
协助孟璇副县长工作。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