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阳朔县无偿献血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阳朔县无偿献血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莫 冰 副县长
副主任:陈水平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委 员:董继烈 县卫生计生局党组成员、县人民医院院长
吴云良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 倩 团县委副书记
万瑞佳 县妇联副主席
陈德灿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 华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黄 焰 县文新广体局副局长
夏庆华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容科彪 阳朔报社副总编
唐良勇 阳朔镇副镇长
陈定源 白沙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秦 巍 兴坪镇副镇长
石红梅 福利镇党委委员
廖庆益 高田镇副镇长
王霜菊 葡萄镇党委委员
张 燕 金宝乡副乡长
钟 楠 杨堤乡党委委员
韦妍宏 普益乡副乡长
委员会负责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组织、宣传、协调和监管,确定无偿献血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扎实推动无偿献血各项工作落实。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无偿献血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董继烈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依据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并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今后,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发文;涉及其他成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批准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阳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