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发〔2017〕15号

 
 

阳朔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阳朔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单位:

    现将《阳朔县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71215

 

 

 

 


阳朔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地点

承担单位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实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体育场(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新广体局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3.有线电视已通达的农村,入户率达70%,未通达的边远山区,卫星广播电视全覆盖。

4.通过有线网络提供广播电视节目不少于17套,通过无线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6套。

5.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电视节目不少于30套,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60套。未完成数字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新广体局

网络公司

三、观看电影

6.农村公益电影全年放映1188场;县社区公益电影放映30场。

7.为中小学生每年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全年,全县乡镇范围

县电影公司

四、观看公共文艺演出

8.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50场。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化馆

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地点

承担单位

五、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9.实施“漓江渔火节”、元宵万条灯谜、全县基层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五月八”民俗等多个品牌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6次。

全年,全县范围

县文化馆

六、公益性展览

活动

10.县历史文化陈列室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

11.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1次;县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宣传展示每年不少于4次。

全年,全县范围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七、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12.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举办公益讲座不少于2次。

13.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20次。

全年,全县范围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4.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5.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3.5TB

16.文化馆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微信公众号,馆内免费提供wifi

全年,馆内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九、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7.图书馆设置少儿阅览室,配备儿童书籍,提供阅读服务。

18.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活动。

全年,全县范围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十、全民阅读服务

19.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6次。

全年,馆内

县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