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父老乡亲、同志们:
打造旅游强县是我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之一,保护好我县的旅游资源,爱护阳朔的“一花、一草、一木”,是每一个阳朔人应尽的义务。入冬以来,我县天气持续干旱,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灾频发。为认真落实区、市、县森林防火会议精神,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致信全县人民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切实做到: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全县人民都来关心、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二、不要随便在野外或山林边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在野外放牧时,不要随意生火取暖。
三、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煤气灶等炊具,以免造成火灾。农村家庭是烧柴做饭的,更要注意用火安全。
四、明确“五不烧”和“五负责”的规定。
“五不烧”:未经上级批准不烧;没有组织领导不烧;未开好防火线或防火线不合格不烧;天气干燥和大风天不烧;傍晚或夜间不烧。
“五负责”:村集体生产失火烧山,村委支书、主任负责;聚众失火烧山,为首者负责;小孩失火烧山,家长负责;在校学生失火烧山,校长负责;机关单位失火,单位领导负责。
五、不要随意毁林开荒(俗称“砍火码”),不要随意“烧土皮”,注意野外用火安全。
六、一旦发生山火,要及时向村委会领导报告或拨打8825119森林火灾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生态阳朔,不仅是党委、政府的事,也是我们全体市民群众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当前的森林防火行动中来,使我们的阳朔更加山清水秀。
此致
阳朔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4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