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阳朔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蒋苗地同志2009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阳朔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自接到审计报告后,我局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此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财务收支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县国土资源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我局2012年至2015年7月收取的被征地安置户征地返还款,已于收取时将款项缴至财政集中专户,没有及时缴到国库,在2017年3月16日已全部退缴到国库(含2015年8-12月)。矿产资源补偿费也于2017年3月上缴至财政局非税收入户。
(二)关于县土地储备交易所应缴未缴财政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审计期间由县地方税务局退回的耕地占用税,已于2016年4月缴到县财政国库。
2.上缴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未回拨的征地劳务费,与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财务对接后,已于2017年1月将回拨申请上报至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审批。
(三)关于县国土资源局未经批准向县土地储备交易所借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向县土地储备交易所借款项主要用于乡镇国土所的建设及信息中心机房建库等开支,我局于2017年5月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款已偿还该部分借款。
(四)关于个人借用公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对个人因公借款未及时报账的情况已积极进行了整改,当事人均已及时将借款归还,同时还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个人因公借款未及时报账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公款的借用。目前,对已经发生的因公借款未及时报账现象全部整改完毕。
(五)关于往来帐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及县土地储备交易所连续三年未发生变动的应收应付账务,已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账。
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
我局在接到审计报告后,对闲置土地立即开展了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取证及对业主进行约谈,并拟定处置方案上报了县人民政府。
阳朔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