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朔审报〔2017〕1号),我单位对李松支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针对“467.69万元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我局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入账处理,现已整改完毕。
二、针对“以现金形式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45.96万元”的问题,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统一要求乡(镇)民政办通过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安全发放到受助人银行账户。
三、针对“救灾物资出入库未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我局加强了财务管理,对救灾物资入库、出库(发放)及时纳入本局财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四、针对“村委定工干部领取低保金”的问题,由我局纪检组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已建议由杨堤乡纪委会同杨堤乡民政办追缴唐朝辉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违规领取的低保金4440元。
五、针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问题,我局在今后的物资采购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采购,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以避免因采购物资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
六、针对“救灾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加强仓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和维护。一是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对受损不能使用的物资及时进行报损。二是建立了台账,规范了出入库登记,并与财务登记相符。三是加强了对库存物资的管理,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别类、整齐摆放,不同存储条件的物品分库存放。四是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管理制度》,请市局经验丰富的仓管人员到我县培训指导工作。五是不定期的深入各乡镇检查救灾物资的发放、管理及台账资料的建立。
七、其他问题。对于昌隆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入股建设敬老院综合楼时少记资产512526.50元的问题,我局已与昌隆商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进行沟通协商,合同于2017年10月31日期满后不再对外承租,恢复其公益性质。同时,我局将以请示的形式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成立阳朔县敬老院综合楼国有资产清查处置机构,对敬老院综合楼所有资产进行清查。
县民政局以此次审计为契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厉行整改,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规范了救灾物资的采购,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仓管制度及台帐,完善各项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加强财务管理力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依法依规,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和内部的管理,使我县民政事业得以健康、持续发展。
阳朔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