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朔审报〔2017〕3号)所发现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手续不全”的问题。
经自查,部分补助款验收和发放表没有农户签名,由于农户签字的验收资料较多,当时未附在会计凭证上。现已整改补充附上农户签名及按手印的《柑桔面积验收表》及《金槐产业苗木发放登记表》。
(二)苗木、肥料未经政府采购的问题。
我办针对该问题,立刻进行了积极整改。一方面,完善了相关后续手续;另一方面,组织了财务人员及产业项目人员学习了解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有关文件,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情况。
(三)关于“古皮寨、水落村委种兔养殖项目没有达到扶贫效果”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办加强了之后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培训。自2016年以来,我办会同农业局、畜牧局、科协等单位和相关农户总共外出考察调研8次,开展农业技术培训29期,培训1619人次。在提高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问题
针对“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档案材料手续不全”的问题,我办加强了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档案资料的审理和完善工作。我办积极组织人员学习小额信贷方面的工作原则、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贴息程序等,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办认真对待,严肃整改,并结合我办实际,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加强了财务管理,完善了项目资金支出手续;加强了产业扶贫项目的市场调研和技术培训,着力提高产业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了扶贫贷款贴息项目档案资料的审理,确保档案质量。同时,将以此审计为契机,不断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用好各项扶贫资金,发挥更好扶贫效益。
阳朔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