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县审计局《阳朔县2016年度“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报告》(朔审调报〔2016〕1号),我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针对“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68.76万元”的问题,我办及时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已将用于弥补日常公用经费的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现已整改完毕。
二、针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8万元”的问题,我办及时与承接县乡村办建设步道项目及绿化工程的阳朔县景源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沟通,要求该公司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该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提供8万元税务发票,我办已于当月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现已整改完毕。
阳朔县“美丽阳朔”乡村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