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朔审报〔2017〕7号),对2013年-2016年新农合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收到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后,我局及时召开班子会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整改具体做法及成效:
1、对问题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梳理、排查。首先从制度入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钱。
2、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收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情况等情况实时反馈,限期整改,及时下发了《关于退回违规多收取诊疗项目费用的通知》(朔社保发〔2017〕17号),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收费已经全部上交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共计49.56万元。
3、加大监管力度,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监控,并严格按《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管理。社保局成立稽查组,加强稽查,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的医疗服务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按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处罚。
4、对2016年有建档立卡扶贫人员未参保的问题,对2017年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改进,首先在2017年参保缴费方案中明确了参保目标,要求建档立卡扶贫人员100%参保,然后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宣传和收缴力度,延长缴费时间,使2017年建档立卡扶贫人员全部参保。
5、城乡居民医保合并后,桂林市社保信息共享,杜绝了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的现象。但受限于社保系统目前全国未完成联网以及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居民与职工身份的切换,目前还无法完全避免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重复参保问题。
6、通过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医疗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加强了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确保医保基金更安全高效运行。
阳朔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