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朔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朔审报〔2016〕7号)、阳朔县审计局审计整改通知书》(朔审改〔2017〕8号),我县对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
(一)违规审批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关于“关于审计发现阳朔县水利局职工管某某以其他贫困户的方式,申请获得阳朔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5万元。”的问题,县危改办已对该管某某户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证违规申报情况属实,并立即对该笔资金进行追缴,已于2016年3月17日将上述违规所得补助资金1.75万元全额上缴到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农村危房改造专户。
(二)安居工程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已建成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未发挥效益
审计发现阳朔县193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至2015年底仍空置未安置入住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保障办于 2015年6月出台了《阳朔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并轨统一管理,将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放宽到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包括本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的大中专人员等,我县于2016年1月在《今日阳朔》、《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向社会发布了《2016年阳朔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关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公告》,各社区居委会当年受理了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368户,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20多户。县保障办领导小组于2016年5月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并于2016年6月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抽取房号并安排入住,有效解决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
2.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已竣工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
审计发现我县876套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房地产管理所石马路2009年兴建廉租房第1栋、第2栋共98套已办理了《不动权证》,县房地产管所神山路廉租房已完成房屋勘测,正在办理档案材料整理工作。县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公租房正在组织报建材料,争取在年内向不动产登记办证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权属登记办证工作。
(三)廉租住房专户及农村危房改造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户问题。
审计发现我县至2015年12月底廉租住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户。经整改,我县廉租住房专户及农村危房改造专户存款利息所得收入分别为111157.70元、61714.99元,已于2016年3月7日将上述利息所得全额上缴到阳朔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针对审计部门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县住房保障办、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总结经验并制定相应地管理措施和办法,在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中涉及的申请、公示、审批等工作程序和环节要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严把公示和审核关,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对入住后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做好物业的维护维修及租金的正常收缴工作。
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