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发放我县80-8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批复》(朔政复[2013]152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发放80-8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请阳朔籍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银行账户复印件,及经村(居)委、社区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当地乡镇民政办办理。特此通知。
阳朔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