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廖浩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含中、区直)各单位(行、社、公司):
经研究决定:
免去:
廖浩同志的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管祥书同志的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邓作钦同志的阳朔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