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hqtea.com/)全文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一步细化了《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群众及各类社会团体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公开情况,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进一步规范和整理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公开指南,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并按要求在2018年3月31日前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及数据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在住建局大院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对权限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并通过电视、《今日阳朔》报刊、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主动、及时公开涉及我局的各项政策文件和审批公示,将政府信息更及时、方便地对普通老百姓进行公开。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年度绩效考评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农村危房改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结。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没有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该人员不仅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因此业务水平不够熟练。
(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市、县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
阳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