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地址:阳朔县阳朔镇县前街1号,邮政编码:541999,联系电话(传真):0773-8822243,内设机构有以下7个:政秘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前期工作股、重大项目建设股、农村经济股。县物价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粮食局在县发展改革局挂牌,各挂牌单位的机构设置、履行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维持不变。主要任务是: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发展、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三)建立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修订发布了《阳朔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内容涉及我局主要工作职能,包括中长期规划、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全县重大项目情况及发展改革系统政策法规、发改工作动态、项目审批等。
(四)健全载体平台,发挥服务功能。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局办公室为群众答疑,发挥了良好的服务功能。及时规范答复工作流程,形成了专人负责、程序运转、对口职能股室答复、审核发布的答复机制,确保了群众信件得到及时准确答复。在项目审批工作中,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要求政务中心服务窗口简化办事程序,结合2017我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优作风、提效能、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活动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狠抓机关服务窗口建设,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做到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特事特办,将上级规定的10-20天的办结时间全部压缩至5天内办结。同时,对受理的项目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规范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核准、备案的手续要求,确保土地、环评、规划等手续齐全,确保项目必要条件完备。对来办事的项目业主做到热情接待,服务周到,受到了广泛好评,树立了发改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年度绩效考评的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情况、易地扶贫工作、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地条钢”工作、棚户区改造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了项目审批及相关的办事流程等内容。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18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理解不深入,对公开事项的界定和具体要求不熟悉。二是重视度还有待加强。局内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规定、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局内部信息公开意识,多开展信息交流活动。二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建立电子平台,利用电子平台,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三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