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务办指导下,按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一年来,县统计局始终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进行部署,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核算股等相关股室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条例》要求,2017年我局结合实际,以阳朔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利用公示宣传栏等载体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
2017年,我局及时调整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协调、任务督办。
在过去的一年里,县统计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统计公开透明度、构建服务型统计的重要手段。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方便了群众,增强了统计咨询服务职能,提升了统计形象。目前,县统计局统计数据公开咨询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县统计局认真组织全局统计人员收集、整理统计数据资料,及时通过阳朔县政府门户网站、现场咨询等途径向社会各界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公开统计信息。2017年我局利用阳朔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内容涵盖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等,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查询以及对统计工作动态的了解。
2.及时发布统计数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季度在阳朔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数据,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全面反映我县经济运行状况,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3.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在2017年以“12.8”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抓手,多层次多维度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提高统计知晓率。
4.多种途径主动公开统计政务信息。一是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我局在办公楼过道设置政务公开栏及办事指南,基本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局领导及一般人员分工信息、办事公开事项等。二是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功能。我局办公室、综合核算股负责统计信息咨询工作,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来人、来电和来函查询统计信息的工作。五是编印统计资料。先后编印并发送《统计简报》4期,经济运行分析材料12篇,服务业调研材料5篇,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材料3篇,农业普查5篇,统计信息3篇。
5.公开信息受理、答复情况。目前我局受理、答复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2017年来电、来函、网络申请、答复次数200余次,传真申请、答复次数为30余次,网络申请、答复次数为30余次,来电、来函申请、答复次数140次,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申请、答复,不同意公开事情、答复数为0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申请、答复次数以及申请、答复信息不存在次数为15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主动公开以外的统计数据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提供各种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等资料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尚未实现在线咨询等事项,同时由于人员所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1.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继续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进一步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方式,加强数据解读,为社会各界热情提供统计信息查询服务,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等各项工作。
2.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抓好原有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3.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阳朔县统计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