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公布阳朔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及改进情况等七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hqtea.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阳朔县阳朔镇清泉路,邮编:541900;电话:0773-8823668,传真:0773-8822195,电子邮箱:yszwf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阳朔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统一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和规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制度化运行,由县政务办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操作性程序。制定有:《阳朔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办法》、《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办法》、《阳朔县政府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一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在完善政府网站栏目的基础上,规范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公开指南,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县政府及所属政府部门都按要求在2018年3月31日前在阳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级行政机关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及数据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1、规范“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管理。分别在县政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2、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准确把握政府网站定位从办事、公开、服务三个层面增加公开内容,拓展服务范围。2017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212号)要求以及依托政府网站开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从网站网页设计规范、网站健康运行、网站绩效评估三个方面对政府网站进行了调整,对网站功能进行优化完善,综合提升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办事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实用、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2017年组织全县56个单位(县直、中区直、乡镇)152多人次进行了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实际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会后指定专门技术人员不定时与各单位录入员进行指导和沟通,丰富了政府门户网站内容。
3、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和服务事项公示栏。全县各公开单位都建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各政府职能单位对权限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进行了上墙公示。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设在县政府大楼一楼。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通过公开栏公开了惠农政策、计划生育等有关信息。
4、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开通了“阳朔资讯”微信公众号,我县通过广播、电视、电信网络、《今日阳朔》报刊、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体,主动、及时公开政府重大活动、决策过程及出台的各项政策文件,将政府信息更及时、方便地对普通老百姓进行公开。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6〕27号)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年度绩效考评的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加大对政策解读、文件类政府信息、产品质量提升公开工作、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扶贫脱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迈出实质性步伐。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县各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01条。其中,政府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共85条,其他政府信息5516条。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全信息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完整无虚假信息,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我县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以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为主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阳朔县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301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6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3320条,其他方式公开815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要求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有关单位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纸质版提供给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编有各部门单位的办事指南,并在大厅设有触摸屏查询系统,可以对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事项进行查询。
(四)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发布情况
阳朔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17年,我县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栏目调整优化,根据我县实际丰富了政府网站信息,在原有的专题基础上增加了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推荐、阳朔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等2个专题,增加了环境保护、部门文件、审计信息、机构设置、保障性住房、数据开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专题栏目,旅游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网站关停后,信息整合迁移到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了网站信息集约功能。。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阳朔县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经审查,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已按时办结。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度,我县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所有行政单位在本单位均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场所设立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开了申请流程图和申请表,并有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全县各公开单位暂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部门没有认清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在落实信息公开方面行动滞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
2、社会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3、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足。绝大部分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还存在着兼职情况,即身负本单位日常事务的还兼职做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压力较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稳定,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慢。
(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县将按照自治区、桂林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各单位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抓考核促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实质性,提高群众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