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全县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2、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县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3、组织开展全县档案业务活动、档案宣传、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研究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管理保护档案。
4、组织实施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全县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和档案数字化工作。
5、负责全县馆藏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提供利用、鉴定开放、编研、展览、陈列等工作。
6、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阳朔县县前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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