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公办幼儿园:
按照《阳朔县物价局 财政局 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朔价字〔2018〕5号)文件规定,同意你们自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幼儿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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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教育费合计
(元/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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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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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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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镇第一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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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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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镇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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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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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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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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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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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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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田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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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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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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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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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乡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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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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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堤乡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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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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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益乡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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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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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镇忠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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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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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之前各幼儿园执行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已批复且未到试行期
的公办幼儿园待试行期满以后再执行此标准。
阳朔县物价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