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远大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城乡公交车(带空调)转正式票价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格〔2013〕3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阳朔至福利、阳朔(经矮山)至高田城乡公交车试行票价转为正式票价。
二、阳朔至福利(全程约9.5公里)城乡公交车票价实行分段制,全程票价3元/人次,实行分段区间票价(粗体字间为一个区间),每区间票价1元,每跨一个区间递增1元/人次。
临时客运站(始发站)---高铁汽车客运站---气象局---东岭加油站---县糖厂---林家榨路口---合兴榨路口---福利镇(终点站)
三、阳朔(经矮山)至高田(全程约12.7公里)城乡公交车票价实行分段制,全程票价4元/人次,实行分段区间票价(粗体字间为一个区间),每区间票价1元,每跨一个区间递增1元/人次。
临时客运站(始发站) ---高铁客运站---镇二中---建材市场---矮山村---燕村---瑞盛国际酒店---高田镇(终点站)
四、请你公司严格执行票价标准,并按规定在车上和站点醒目位置做好站点、运行线路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
五、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此复。
阳朔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