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秩序,给中外游客提供一个干净、舒适、安全的就餐和娱乐环境,6月4日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西街内的酒吧、KTV开展综合整治专项执法检查。
行动开展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西街各酒吧、KTV持证照经营情况和进销货台账记录情况,仔细查看进口酒类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向酒吧、KTV相关负责人现场讲解经营进口类食品相关要求。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当天晚上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执法车辆1辆,检查酒吧、KTV共9家,现场警告处罚4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检查发现3家酒吧(KTV)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问题进口酒109瓶,并决定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