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阳朔属桂林郡地。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阳朔为始安县地,属荆州零陵郡管辖。
东汉,阳朔属始安侯国地。
三国吴甘露元年(265年),析始安县置尚安县,县治在今兴坪镇狮子嵅村,此为阳朔县地建制之始,隶属始安郡。晋改熙平县,治址不变。隋开皇十年(590年),设阳朔县,以县北有阳朔山得名。治址有二说:一说在今阳朔镇;另说始建治于今兴坪镇北胡家园一带,北宋初年迁今阳朔镇。
唐武德四年(621年),分阳朔县增置归义县,治址在今白沙镇旧县村西北侧。
唐贞观元年(627年),撤销归义县并入阳朔县,至今未变。
五代十国,阳朔县为楚、南汉治地,属桂州所辖。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改桂州为静江府;元至元十五年(1278年)改静江府为静江路,阳朔属静江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静江路为静江府,明洪武五年(1372年)静江府改为桂林府,阳朔县均归其所辖。
清朝,阳朔县仍属广西桂林府。
中华民国时期,阳朔县分别隶属于:民国2年(1913年)7月,废桂林府设漓江道,属漓江道;民国3年(1914年)6月属桂林道;民国16年(1927年)道废,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1930年)冬属桂林民团区;民国23年(1934年)3月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1940年)4月属广西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1年(1942年)3月直隶广西省政府;民国33年(1944年)5月属广西第八行政督察区;1949年7月属广西第十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11月25日阳朔县解放后,属桂林专区(1971年易名为桂林地区)管辖。1981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伍维平 戴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