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发改管字〔2018〕22号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阳朔县兴坪镇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兴坪镇江村村委、思的村委现有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均为旧办公楼,没有会议室、农家屋、文艺舞台,无法满足广大村民办事及文体生活需要,也不能达到上级关于集镇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本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江村及思的广大群众办理村务、丰富文化体育生活、促进村委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作用。
二、建设规模:
(一)江村村委公共服务中心。该中心占地为约910.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为650平方米(含村民服务中心、会议室、办公室、农家书屋、阅览室、档案室)、1个文艺舞台、1个宣传栏。
(二)思的村委公共服务中心。该中心占地约为74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面积为528平方米(含村民服务中心、会议室、办公室、农家书屋、阅览室、档案室)、改造1个篮球场、建设1个文艺舞台、1个宣传栏。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资金筹措方案: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项目业主争取上级补助158万元,县、镇财政配套解决40万元。
四、工期安排: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0个月。
五、项目代码:2018-450321-47-01-009292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阳朔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8日
兴坪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