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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2017-03-31 08:13  (来源:阳朔县物价局)

 

局属各股室、所、中心:

根据《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朔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朔政发〔20175号)文件精神,现将《阳朔县物价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作为设定依据,且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性质规定的事项以及《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的事项,列入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和动态管理。未列入本次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各股室不得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再进行审批,也不得以备案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各股室要根据桂林市、县政府的决定及时调整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

三、本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所有事项均纳入阳朔县物价局各业务股室集中办理。各股室要修改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报县政务中心、法制办审核后,对外公开。各股室要在桂林市物价局的指导下,相应制定全市统一、无差异化的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附件:《阳朔县物价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

 

 

 

 

阳朔县物价局    

2017330

 


附件

阳朔县物价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共1项)

 

序号

县级主管

行政机关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审批层级和

部门

设定依据

审批对象

法定办结时限

规定办结时限的依据

备注

1

县物价局

D01003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核定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价格、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

民办学校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6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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