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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帮扶措施、扶贫成效
2017-12-20 17:11  (来源:阳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十一有一低于”、“八有一超”标准,道路、人饮、住房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为重点,以结对精准帮扶为抓手,以贫困群众增收、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为目的,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完成了预期的脱贫摘帽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标任务完成总体情况

  我县总面积1428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114个村(居)委会,总人口32.58万人。全县有“十三五”贫困村23个,建档立卡贫困户3496户、11337人。2016年已脱贫摘帽7个贫困村,715户2685人光荣脱贫。2017年计划脱贫4个贫困村(阳朔镇高洲村、普益乡木桥村、福利镇屏山村、兴坪镇西山)经村级自查评议、乡(镇)初验、县级审核、市级复核,已达“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待自治区核查。今年计划脱贫2000人,实际认定脱贫712户,2609人,目前经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市级核验备案,已达“八有一超”脱贫摘帽要求,待自治区核验备案。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成立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和脱贫攻坚办、专责小组,各乡镇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扶贫工作站,各贫困村成立扶贫工作办公室,各机构专职专责,人员充分保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贫困村调研、现场办公,多次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后盾单位和各专责小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贫困村第一书记,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座谈会、专责小组会,及时发现问题并部署相关工作;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实行县乡村三级挂图作战,形成了三级书记齐抓扶贫、三级队伍共战脱贫的工作格局。

  (二)层层分解指标任务,实行销号动态管理

  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7年贫困村脱贫摘帽实施方案》、《2017年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等,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和后盾单位、指标完成责任单位,并具体分解到各村,实行销号动态管理。

  (三)四级联动,深入开展“一帮一联”工作

  我县制定《2017年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精心选派114个驻村工作队1468名干部和23个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程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其中,结对帮扶干部比2016年增派了182人,从而减少了帮扶干部的结对数,帮扶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结对帮扶工作。按照“八有一超”指标要求,帮扶干部为帮扶户量身定制脱贫计划,采取有效帮扶措施,结合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政保障、社会解贫等帮扶政策措施,做到精准帮扶。

  (四)强化管理,狠抓“一户一册一卡”工作

  一是在全区《一户一册一卡培训课程》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作了《一户一册一卡培训课件》、《帮扶手册填写说明》、《政策汇编》等,下发各乡镇、帮扶联系单位,进一步规范帮扶手册的填写。二是开展“教学式”督导,县、乡、部门多次开展手册填写培训,将各帮扶联系人《帮扶手册》收齐进行逐一批改,指出填写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一对一教学整改。三是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开展专项督查、乡镇自查和全面督查。一方面阳朔县委督查室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全县《帮扶手册》填写、贫困村重点项目推进和惠民政策实施进行专项督查,并以简报黑榜、督查通报的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另一方面,县纪委组成多个督查小组,分别深入村屯逐户进行全面检查,并将问题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全县通报。今年来,我县根据督查出的问题,采取县脱贫攻坚简报(黑板)和县大督考办通报,进行全县通报达11次。四是开展集体约谈。4月底,我县召开了一次由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直有帮扶任务的主要领导以及驻村指导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参加的脱贫攻坚集体约谈会,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检察院院长参加会议并提出严格要求。现我县帮扶手册填写得到进一步规范。

  (五)多措并举,狠抓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1.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我县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56.15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下达专项扶贫资金2781.22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1万元,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10万元,政府债券用于扶贫支出605万元,县本级安排债券用于扶贫额度355万元,已支出5485.91万元,支出进度为97%。

  2.围绕脱贫摘帽认定标准,逐项完成指标任务

  (1)有特色产业。一是落实奖补政策,贫困户经济“造血”有基础。我县制定了《2017年以奖代补实施方案》,通过阳朔百里新村金桔、漓江东岸柑桔、福利万亩果蔗等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配套出台产业扶持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产业奖补资金410万元、小额扶贫贷款1063.13万元,鼓励扶持贫困户新种植和低产改造砂糖桔、金桔、沃柑、百香果等7000多亩,新建有福利屏山1000亩砂糖桔、兴坪西山600亩百香果等100亩以上贫困村连片特色产业基地8个。上述特色产业已覆盖全县23个贫困村,目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基本上都有自己的产业,特色农业已成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的最大支柱和引擎。2016年已脱贫摘帽7个贫困村,2017年计划脱贫4个贫困村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的覆盖率达80%以上,且每个贫困村均有一个(含一个)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

  二是长抓产业筑根本,农旅结合促脱贫。我县充分依托阳朔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引导企业把景区开发、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统筹推进,让旅游资源转为群众致富资本。当地村民或变身公司员工,参与排筏营运、旅游商品交易等旅游服务;或变身为“股民”,坐享分红,有效促进了农民脱贫。阳朔漓江、遇龙河景区公司每年拿出门票收入的10%分红给沿河、沿江农民。2017年,漓江、遇龙河景区公司给沿江6万多群众分红达到了4200万元,人均分红平均达到每人每年700多元,最多的兴坪镇渔村达到3200元。而在景区从事筏工、导游等漂流服务的贫困户就有1000多人,年人均收入达到2万元以上。精心打造遇龙河、十里画廊、百里新村、骑行绿道等覆盖全县的精品线路,将农业、养生、体育、文化等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助推农民就地就业创业,实现乡村旅游“造血式”扶贫。目前,全县建有农家乐800多家,农家旅馆312家,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达6.5万人,其中贫困户2300多人,旅游业已成为阳朔打赢扶贫攻坚战的生力军。

  (2)有住房保障。我县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解决部分无稳固住房户的住房问题。截至目前,2017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2人,国扶系统标记搬迁人数1322人,搬迁精准率100%;分散安置、集中安置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计划用地2.6公顷,已落实用地2.6公顷,用地落实率100%;计划建设安置住房330套,竣工住房套数272套,住房竣工率82.4%;计划投资3250万元,完成投资2660万元,投资完成率81.8%;已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0人,搬迁入住率61.3%。危房改造今年任务为26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160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目前四个贫困村的稳固住房率分别为高洲村98.49%、木桥村98.9%、屏山村98.7%、西山村98.2%,都已经达到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标准。

  (3)有基本医疗保障。一是落实新农合补贴政策,2017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中计生、残疾等贫困户人均补助150元,一般贫困户人均补助9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的基础上提高报销比例5%。2017年1月至10月,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医疗补偿1429人次,补偿金额411.89万。二是在桂林市级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住院,实现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7000元,报销比例在普通人员的基础上提高10%。三是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医疗服务。我县辖114个行政村(含居委),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99个,常住人口约28.42万人,纳入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89家,乡村医生总人数约230人,签订一体化的家庭医生210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医疗保障。四是我县与广东省红十字会、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广东省中医院,联合开展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和风湿性心脏病妇女“救心行动”活动,免费为我县贫困家庭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和65岁以下的风湿性心脏病妇女进行手术治疗。截止目前共有30名贫困户患者得到了救治。2017年4个预脱贫村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险均达98%以上,2017年预脱贫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险均达100%。

  (4)有义务教育保障。我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政策,无辍学现象发生,及时办理雨露计划和教育补助,贫困生助学贷款等,确保贫困生应学尽学。一是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初中每人每学期625元,小学每人每学期500元。春季学期有小学困难寄宿生1121人,初中困难寄宿生2397人得到资助,共计205.8625万元;秋季学期有小学困难寄宿生1213人,初中困难寄宿生2745人得到资助,共计232.2125万元。二是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按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75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资助标准,春季学期资助人数1162人,资助金额96.325万元(含补16年秋季学期漏发建档立卡学生部分);秋季学期资助人数758人,资助金额62.775万元。三是落实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政策。根据桂财教〔2016〕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各普通高中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子女人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数,按示范性高中900元/人,非示范性高中700元/人的标准。春季学期享受减免学费共226人,减免学费18万元;秋季学期享受减免学费共195人,减免学费15.51万元。四是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金项目。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资助81人,计6.075万元;秋季学期免学费资助98人,计7.3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每人每学期1000元标准,春季学期资助学生13人,计1.3万元,秋季学期资助学生33人,计3.3万元。五是落实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对建档立卡在园幼儿园儿童进行免保教费补助,春季学期,资助幼儿129人,资助资金共计9.675万元;秋季学期,资助幼儿143人,资助资金共计10.725万元。六是做好考上大学贫困新生给予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工作。今年我县参加高考建档贫困毕业生484人,被高校录取并就读的贫困学生392人,获得资助392人,资助资金39.762万元,资助率100%。七是落实好雨露计划政策。通过政府网平台、在线电视播放及各乡镇贫困村及各高、初中班学校板报宣传,2017年雨露计划总共补助学生416人次,补助金额79.35万元;同时,开展农业技术培训7期,培训贫困人口154人次。

  (5)有路通。我县2017年计划投资7618.1万元,修建贫困村道路53条,91.55公里(通行政村四级路5条43.81公里、通自然村45条47.74公里、砂石路4条5.4公里),12月底可全部完工。2017年预脱贫4个贫困村均有路通村屯。

  (6)有安全饮用水。在目前贫困村人口饮水基本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2017年投入资金175.58万元实施人饮工程6处,完工6处。我县2017年预脱贫4个贫困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均为100%。

  (7)有电用。大力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所有贫困村、全县贫困户家中都接通生活用电。

  (8)有电视看。实施宽带网络和广播电视进农村工程,全县已经实现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9)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2017年新建高洲村村委楼、杨梅坪篮球场、福利屏山篮球场。2017年我县4个预脱贫贫困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套齐全,有篮球场、宣传栏、农家书屋、卫生室,均已达标。

  (10)有好的村“两委”班子。2017年全县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完成,把能干事、想干事的村干部纳入扶贫队伍来,加强督查力度,定期明察暗访村干部坐班轮岗情况,确保有人办事。加强教育培训,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开展了专题培训,为党建促脱贫工作打造有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2017年4个预脱贫贫困村村“两委”干部能较好地履行职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11)有村集体经济收入。为23个贫困村每村筹措20万元,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高洲等6个沿漓江村委采取服务创收模式,与阳朔漓江景区公司签订综合管理服务协议;龙尾、屏山等20个贫困村采取入股分红模式,与养殖龙头企业合作;杨堤村委采取“村集体经济+旅游”模式,成立旅游专业合作社,与广西智慧旅游公司合作打造“农家饭票”旅游项目,每个村委今年的收入已达2万元。全县23个贫困村都完成了村民合作社选举工作,选出了村民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及村民合作社监事会成员,而且都成立了以水果种植销售、旅游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按“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应剔尽剔”的原则,认真抓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我县制定《2017年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实施方案》,精心选派114个驻村工作队1468名干部和23个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全程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应纳尽纳、应返尽返、应剔尽剔”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识别和调整,此次动态调整“应纳尽纳”贫困户共135户474人、退出户返贫70户240人、剔除错评贫困户66户252人,现已完成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信息录入工作,相关资料已整理归档,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3496户、11337人。

  4.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精准档案和信息工作。我县严格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关于做好精准扶贫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了县、乡、村三级信息(档案)员128名,其中县级信息员2名,每个乡镇2-3名,每个贫困村落实了一名专职信息(档案)员,非贫困村落实了一名兼职信息(档案)员,并于7月18日和11月7日召开了乡镇、村两级扶贫信息(档案)员业务培训,邀请县档案局业务骨干,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和《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清单》,详细讲解档案整理问题。同时,按自治区的要求,县、乡、村级分别设立了专门的扶贫档案室,并组织人员和抽调县档案局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加班加点收集整理精准扶贫档案材料,11月下旬已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基本生活保障。一是我县精心组织开展低保脱贫攻坚工作。坚持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作用,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2017年1-9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户3454户7637人(已享受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314户3189人,低保与扶贫开发的重合率达到了41.75%;贡献率达到了28.02%),共发放低保金1429.665万元。同时,结合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与涉及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各部门实现数据交换联动,实现对拟兜底保障贫困家庭的车辆、房产及其它各类收入、财产信息的精准高效核查;推动建立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各类数据互通、信息共享。2017年1-9月全县共新增城乡低保178户44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7户202人),清退1169户3424人,使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更有利于杜绝“人情保、政策保、死人保”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贫困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通过“阳光助残扶贫基地”对100名贫困残疾人进行帮扶,每户发放了价值1500元的扶贫物资。开展“阳光家园”计划,为100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发放生活补助1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30人4.5万元;落实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为40名残疾人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16人;为76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3.04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残疾人7人0.28万元。我县为全部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进行补助,共为2000名重度残疾人补助35.91万元,其中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300人5.4万元。为123名残疾人发放专职委员补助9万元,其中为17名建档立卡残疾人17人发放1.38万元。

  6.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转移就业。2017年我县共开展了“春风行动”招聘会4场,共组织了75家企业进场招聘,参加现场招聘会各类人员达18820多人次,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381人;实现县内就地转移就业602人,其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90人;实现县外省内转移就业635人;实现跨省转移就业12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人数931多人。积极开展社会捐资扶贫解困和“结对帮扶月”等系列活动,全年共捐赠57.6万元,帮扶贫困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7.党建领航航,电商扶贫。我县彻落实《中共阳朔县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决定》,促进贫困农民脱贫致富,顺应经经济网络化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精准扶贫”的模式和电商平台新型渠道,激发农村电商在扶贫一线的新动能,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农民触电上网,把阳朔特色农产品通过互联网推销出去,增加群众收入,使“农村电商”成为推动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新途径。其中,高田镇、兴坪镇西山村充分发挥“党旗领航·电商扶贫”的作用,在西山村成立电商中心,将百香果、芋头、柑桔、柚子、松花糖等土特产销售全国各地。杨堤乡贫困村中南村、杨堤村以扫码销售、线上支付的形式销售贫困户非规模化优质农产品,桃源村、唐家村两张“农家饭票”齐上线,让全国游客利用网络在线预约农家消费,拓宽贫困村脱贫致富新路子。

  (五)压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执纪问责。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压实“两个责任”。我县积极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歧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一对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暨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约谈,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LED屏、短信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刊播受理范围、举报方式、举报电话、通报典型案例2560余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34批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规纪意识,扎实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研究部署此项工作21次,累计摸排问题线索569条,约谈提醒1600余人次,立案3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3人;其中扶贫领域立案183件,处分125人。

  (六)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我县制定了《阳朔县脱贫攻坚督查制度(试行)》《阳朔县脱贫攻坚协调制度(试行)》《阳朔县脱贫攻坚通报制度(试行)》下发给各乡镇、各帮扶单位,并严格贯彻执行。一是实行脱贫攻坚问题每周一报制度,要求各乡镇每周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需要协调解决的脱贫攻坚问题,无问题也要实行“零报告”。对于各乡镇、帮扶单位提出的问题能够在县级层面解决的就在县级层面解决,并书面和口头反馈报送问题单位,今年以来共协调解决问题50多件;不能解决的就将问题收集,并于每周二向市扶贫开发领导综合协调专责小组送一次需要协调解决的脱贫攻坚问题,无问题也要实行“零报告”。今年以来共向上级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共10多件,并全部得到解答。二是不定期抽调人员组成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县直(中、区直)、市派各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项目落实、贫困村第一书记以及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较轻的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问题较为严重的在《阳朔县脱贫攻坚简报(黑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2017年我县共开展专项督查9次,其中,县纪委对全县贫困户逐户进行督查共2次,县扶贫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开展专项督查7次,并以对存在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三是落实通报制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我县通过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推广经典、查找不足,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在《阳朔县脱贫攻坚简报》、《今日阳朔》、阳朔电视台开设专栏,表扬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营造氛围,大力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今年以来,我县充分发挥宣传标语在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宣传橱窗、宣传标语、LED显示屏、微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并依托微信平台、报纸、电视台,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我县在脱贫攻坚中取得的成效、做法、经验以及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上稿83篇,其中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级媒体网站20篇;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广西扶贫信息网等区级媒体网站25篇;桂林日报、桂林电视台、桂林市脱贫攻坚简报38篇。

  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贫困户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有待提高,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极少数贫困户脱贫主体意识不强,“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仍需加强,扶贫资金缺口仍较大。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挖掘潜力整合资源,筹集各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培育和劳务培训等,发挥农民合作社作用,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危房改造、医疗、教育各项惠农政策,帮助贫困户摒弃“等、靠、要”思想,主动脱贫摘帽,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脱贫摘帽总体目标。

                   

 

                                                                  

                                                                            阳朔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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