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你办《关于请求审批调整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请示》(朔扶办请字〔2017]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17年中央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中金宝乡红莲村委南山冲新村至葡萄岭路0.6公里硬化项目资金18万元、福利镇屏山村委分离石至黎家岭道路硬化项目结余资金5.85万元、白沙镇乐富至廖家坪道路硬化项目结余资金3万元、产业奖补结余资金14.6万元,共计41.45万元调整用于金宝乡红莲村委红莲至茶岩2.2公里硬化道路项目建设支出。
二、由你办、县财政局、金宝乡人民政府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