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财农〔2016〕286号
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区财政
林业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林业厅《关于报送提前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函》(桂林函〔2016〕13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7年自治区财政林业项目建设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请分别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1和213类相应的项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17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各市、县要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7年年初预算,并于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自治区财政林业项目建设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自治区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或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自治区财政林业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12月29日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厅)分配表
年度
|
拨付单位
|
拨付对象
|
拨付金额(元)
|
拨付时间
|
拨付文号
|
备注
|
2017
|
|
阳朔县财政局
|
60,000.00
|
2016年12月29日
|
桂财农[2016]285号
|
|
年度
|
2017
|
资金大类
|
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
|
子项目名称
|
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与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厅)
|
拨付时间
|
2016-12-29
|
拨付单位
|
|
拨付对象
|
阳朔县财政局
|
拨付金额(元)
|
60,000.00
|
拨付文号
|
桂财农[2016]285号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资金
|
|
|
|
|
|
|
用途说明
|
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