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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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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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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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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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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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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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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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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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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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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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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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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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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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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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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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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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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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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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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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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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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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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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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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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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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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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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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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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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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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书提交原件,写明委托谁办理什么具体事项,委托的有效期限和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委托人的签名和手印,法人单位的加盖公章。
2.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本人签名后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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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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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提交《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申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提交民政部门的名称核准通知书,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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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做为直接的依据,为满足审批条件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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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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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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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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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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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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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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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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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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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设计或业务用房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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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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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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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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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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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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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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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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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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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电脑制图,标注朝向、尺寸、功能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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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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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仪器设备清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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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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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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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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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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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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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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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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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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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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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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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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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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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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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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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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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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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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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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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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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医疗废弃物处理专业机构签订的《医疗垃圾处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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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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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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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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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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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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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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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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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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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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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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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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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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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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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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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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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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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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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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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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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置科目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资料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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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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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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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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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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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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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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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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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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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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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附上级部门下发的任命文件)、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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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部统一要求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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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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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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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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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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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仅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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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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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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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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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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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做为直接的依据,为满足审批条件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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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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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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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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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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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设置有手术室、检验科室的医疗机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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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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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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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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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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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做为直接的依据,为满足审批条件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行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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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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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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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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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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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设置有放射科的医疗机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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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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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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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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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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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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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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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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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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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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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未提交该项材料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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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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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和提交日期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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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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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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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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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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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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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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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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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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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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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护士本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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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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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设施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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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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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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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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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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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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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必要
(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未提交该项材料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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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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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标注提交日期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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