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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017-12-26 15:21  (来源:阳朔县交通运输局)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子项编码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阳朔县交通运输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阳朔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阳朔县荆凤路55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8828056

监督电话

0773-8822162

12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73日主席令第86号,自199811日起施行,2016117日第4次修正)第三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9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公布,自200411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收费公路建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3.《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331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布,自2004101日起施行)第六条 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13

实施对象

申请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事业单位、企业。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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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划分

根据《关于重新规范我区公路工程部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及便民事项审批权限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3150号)规定:

二、审批及备案权限划分

(一)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运输部确定的重点项目,其施工图设计由我厅审批。地方高速公路网项目的施工许可和施工图设计由我厅审批。

(二)普通公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我厅审批,其余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1.国省干线:(1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215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330公里及以上三级公路;(4)多孔跨径总长300m以上大桥、特大桥或中隧道以上(含中隧道)的独立项目。

2.地方路网:(1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25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

(三)农村公路: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由各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中小桥及短隧道项目),跨县级行政区域的项目由县级行政区所在地的市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6

行使内容

(一)高速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交通运输部确定的重点项目,其施工图设计由我厅审批。地方高速公路网项目的施工许可和施工图设计由我厅审批。

(二)普通公路: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我厅审批,其余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1.国省干线:(11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215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330公里及以上三级公路;(4)多孔跨径总长300m以上大桥、特大桥或中隧道以上(含中隧道)的独立项目。

2.地方路网:(120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250公里及以上二级公路。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66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04331日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布,自200410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书空白文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

21

特殊环节(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方式:现场核查。标准如下:

(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

(二)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2.        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3.       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4.       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5.       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6.       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7.       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8.       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24

行政许可

数量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7

结果样本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无。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 竣工验收前的审计是县县审计部门出具吗?

答:由社会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后,县审计局或我局出具意见。

2.项目可以分段进行竣工验收吗?

答:否,竣工验收是完成初步设计批复的最后一个步骤,要完全执行初步设计批复,做到整体验收。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根据具体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文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5.监管责任:建立对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项目不予受理、许可的;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项目而予以审核同意的;

3.未严格审查申报材料,造成纠纷或财产损失的;

4.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5.擅自增设、变更涉及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的审查程序或核准条件的;

6.不依法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7.在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

交工验收报告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第1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3

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批复文件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第5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4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第2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5

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有关机构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6

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一)项第6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7

环保、档案、消防、水保等单项验收合格批复材料;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4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有关部门核发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8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报告或材料。

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二)项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doc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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