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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2017-12-29 08:28  (来源:阳朔县公安局)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阳朔县公安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阳朔县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阳朔镇城北路39号(办证大厅)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8821974

监督电话

0773-8821974

12

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1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26日予以修改)

13

实施对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一)市公安局负责Ⅱ级以上(含Ⅱ级)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三)各分(县)局负责辖区内举办的Ⅲ级以下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16

行使内容

市公安局核发Ⅱ级以上(含Ⅱ级)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各分(县)局核发辖区内举办的Ⅲ级以下焰火晚会及大型焰火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10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明确主办单位,并提交合法燃放的证明材料,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具有相应的燃放资质证明。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345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二、审查方式:实地核查。标准如下:

(一)人员要求

1、燃放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承担燃放作业的有药安装、装填、点火、检测等作业人员应具有燃放作业证。

2、Ⅰ级焰火燃放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Ⅱ级焰火燃放应有一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Ⅲ、Ⅳ、Ⅴ级焰火燃放应有一名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应是烟花爆竹燃放相关专业人员。

3、 焰火燃放应设现场专职安全员和专职保管员。

4、未成年人、其他妨碍或影响燃放安全的人员不应从事焰火燃放作业。

(二)场地要求

1、应满足相应等级要求且坚实、平整,其他有关要求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安全距离、内部距离应符合要求。(安全距离参数详见附件1

3、燃放现场应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应在非承重建筑物顶、桥梁、水库堤坝、车站、码头等燃放礼花弹。

4、特殊要求的焰火燃放应经3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确认后方可燃放。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2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焰火燃放许可证。

27

结果样本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 大型焰火燃放等级划分Ⅰ级是怎么划分的?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Ⅰ级:10号以上(含10号)礼花弹或3号以上(含3号)礼花弹总数>5000

2. Ⅰ级礼花弹数量要求是什么?

答:8号以上礼花弹不应超过礼花弹总数的15%,其中 12号以上礼花弹不应超过礼花弹总数的2%10号礼花弹不应超过礼花弹总数的3%,大号礼花弹规定数量可用小号礼花弹代替

3.级礼花弹数量要求是什么?

答:8号礼花弹不应超过礼花弹总数的5%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责任: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但最长不得超过20日。

    3.决定责任:作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载明理由。

    4.送达责任: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

    5.监管责任:对焰火燃放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援与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保卫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7

备注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申请报告(含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申请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

 

2

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3

燃放作业方案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申请单位盖章

 

4

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5

Ⅰ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应进行安全评估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

原件

1

A4

必要

主办单位委托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

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9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设区市).doc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行政审批流程图.doc.doc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行政审申请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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