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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017-12-26 14:50  (来源:阳朔县安监局)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县级安全监管局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县级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股

8

联办机构

 

9

办理地点

阳朔县安全监管局(阳朔县城中路34号)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3-8826098

监督电话

0773-8824842

1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日国家主席令第70号公布,2014831日国家主席令第13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13

实施对象

申请用于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人、设计单位。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0121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4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正)第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七条第()项、第()项、第()项、第()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生产企业以及市辖城区(开发区内)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除A级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以外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16

行使内容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县级安全监管局实施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7

通办范围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10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令公布,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第77号令修正)

第十条第二款  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并尽可能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可靠的设备、设施。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还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

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设计依据;

  ()建设项目概述;

  ()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

  ()建筑及场地布置;

  ()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

  ()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

  ()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

  ()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

  (十一)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

  (十二)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十三)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示范文本详见附件234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办结时限

22

审查方式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 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正面印制;

4. 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审查标准

1.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 复印材料应清晰可辨认;

3. 证明材料相关内容与申请书(表)保持一致。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26

结果名称

关于×××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5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是否可以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6]129号),计划我区五年内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因此我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有烟花、爆竹、引火线等多生产系统的企业如何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有烟花、爆竹、引火线等多生产系统的同一个生产企业应进行同时审查。增加生产系统的也要对其与原生产系统的安全影响进行认证。

3.哪些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

现有生产企业新增生产线或改变生产许可范围;兼并整合的企业按功能分区重新调整布局的改、扩建项目。完善“三库”、机械化改造而进行工库房配套建设及增设安全设施的改建项目。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
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
    3.
决定责任: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
送达责任: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5.
监管责任:加强对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作出许可决定的;

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或未严格审查材料作出不当许可的;

5.发现未依法开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的,不依法处理的;

6.擅自增设、变更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的核发、增项、迁址,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补领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意见更正程序或条件的;

7.在实施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生腐败行为的;

8.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复印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盖章

 

2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复印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盖章

 

4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5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原件

1

A4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本人签名,加盖“与原件一致”章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doc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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